本书主要收录清末习惯调查资料,即各省法律行政习惯调查资料,包括清末预备立宪时期,尤其是宣统年间宪政编查馆和修订法律馆统筹领导的习惯调查资料,其中修订法律馆系统以民事、商事习惯调查资料为主,而宪政编查馆系统则以各省调查局(多以某某省宪政调查局为名)为依托进行的包括本省民情风俗、地方绅士办事与民事商事及诉讼事习惯、督抚权限
本册为民事卷,内容包含人格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物权、民事合同、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侵权责任等。
本书由天津市档案馆编纂,全书收录的档案分为四个部分,主要选自天津市档案馆馆藏。本书选录已出版的相关史料,均注明作者、书名、出版社、版本及页码等信息,便于读者检索。
《协调制度》被称为国家贸易的“标准语言”,每4~6年修订一次,迄今已经过5次修订,2017版是第5次修订,2022年版是继2017年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海关总署征管司以新修订的《协调制度注释》为基础,同步编译出版该书,作为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2022年版)》对我国海关和有关进出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汇编》(2021年版)宣传资料
梁慧星先生是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为中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做出过重要的贡献。本书选取梁慧星先生历年来的学术论文、学术报告、访谈等文章,编辑成书。全书共分十卷,其中,第一卷主要包括民法典编纂研究;第二卷为有关民法总则的立法评述;第三卷为有关物权法的立法评说;第四卷为有关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的立法评说;第五卷为
宋、辽、金、元时期,条约作为国家法律的补充和实施细则,在治理地方事务中广泛使用。明代和清代前期,条约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形式,颁行数量尤为众多,其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管理的各个领域,是研究古代地方法制的珍贵资料。古代地方条约大多失传,编者历时多年,在检索一万七千余部古籍的基础上形成此成果。全书收入宋、元、明、清地方条约425
本书为民国时期广西省当局的政治期刊。1924年创刊,称《广西公报》,1934年1月1日改为《广西省政府公报》。先后以省长公署、广西政治编查处、广西民政公署、广西省政府秘书处等名义主编。主要栏目有中央法规、本省法规、任命、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司法、杂述、特载、外交等。各个时期的栏目虽有异同,但主要是公布省政府在各个时
本书收录晚清至民国间警政相关史料156种,分为:(一)警察制度,包括警察法规、建警方案、警察人事、警政沿革等方面;(二)警察团体、会议、统计资料,涉及中华警察学术研究社、浙江省警察协会、青岛市警察共济社等机构团体,各地警政会议,以及全国和北京、山西、重庆、四川等多地的警政统计报告、图表、年鉴等;(三)警察教育,包括警务
本书为《近代华侨史研究资料汇编》的第三辑,收录了有关近代华侨史的研究资料100余种,包括华侨年鉴、华侨人物、华侨汇款、侨务行政等方面的资料,涉及南洋、欧美、日本等地,特别是重点收录了珍稀侨刊30余种,文献来源包括民国时期出版的图书、期刊、报纸、档案等文献,按照专题进行编排,在原有《近代华侨史研究资料汇编》和《近代华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