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约束下的中国电力价格改革研究》先介绍了世界低碳经济的背景,分析了低碳约束下的电力价格问题,以及碳排放贸易对电力价格的影响。作者认为中国电力价格体制的问题主要有:碳成本对电力价格的传导难以在短期内得到化解;电力生产与上游煤炭供给之间的价格关系协调性差;新能源电力价格体制制约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等。之后本书详细分析了中国电力价格体制的现状和特点,对中国上网、输配、销售电价的管制与设计提出一些看法;研究了煤炭与电力的纵向价格联动关系,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分析了煤炭价格对电力价格的影响;对新能源电力价格的形成机制与管制进行了阐述,分析了新能源电力价格的影响因素和新能源电力价格制定方案等。
王建林,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 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经济学、能源经济学,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科规划重点基金等多项课题,在《中国工业经济》、《财经研究》、《财经问题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15篇,部分获省市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三 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四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第一篇 低碳约束下的电力价格机制问题
第一章 低碳发展趋势与中国电价问题
第一节 低碳经济的兴起
第二节 低碳的国际行动
第三节 低碳约束下的电价问题
第二章 电力价格管制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电价的形成机制与原则
第二节 典型国家电价管制改革实践
第三节 中国电价管制改革历程、问题和解决机制
第三章 碳排放交易与电力价格
第一节 《京都议定书》与碳排放交易
第二节 中国的低碳之路
第三节 排放配额分配与碳价一电价的传递
第二篇 低碳约束下的中国电力价格体制改革
第四章 现行电价体制下低碳约束的影响与应对
第一节 中国的现行电价体制与特点
第二节 碳排放交易对电力行业的影响
第三节 电力企业的应对策略和规划
第五章 中国上网电价的管制与设计
第一节 电力市场上网电价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电力市场上网定价的主要方式
第三节 中国上网电价的改革方向
第六章 中国输配电价的管制与设计
第一节 输配电环节的组织模式
第二节 输配电环节的价格管制
第三节 中国输配电价管制现状和问题
第四节 中国输配电环节改革对策
第七章 中国销售电价的管制与设计
第一节 高峰负荷定价与拉姆齐定价
第二节 阶梯电价的内涵与国际经验
第三节 中国阶梯电价的问题与对策
第三篇 低碳约束下电力产业链与电力价格
第八章 中国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分析
第一节 特征性事实与模型假设
第二节 无价格规制模型
第三节 纵向价格双轨制模型
第四节 煤电联动的理论分析
第九章 煤炭价格传递与煤电联动机制
第一节 已有研究与我们的贡献
第二节 煤电价格传递的理论模型
第三节 煤电价格传递的实证检验
第四节 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十章 电力价格、能耗密度与电力消耗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电力价格与电力消费量的关系
第三节 电力价格与高能耗行业布局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篇 新能源电力价格研究
第十一章 新能源产业与新能源电价
第一节 中国新能源产业现状与成熟度
第二节 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
第三节 新能源电力的价格政策
第十二章 太阳能光伏电价的形成机制与管制
第一节 太阳能光伏发电原理与现状
第二节 光伏电价的形成机制与规制
第三节 中国光伏电价的问题与改进
第十三章 风能发电电价的形成机制与管制
第一节 风能发电原理与发展现状
第二节 影响风电价格机制的因素
第三节 风电价格的形成机制与规制
第四节 中国风能电价中的问题与优化
第十四章 生物质能发电电价的形成机制与管制
第一节 生物质能发电的基础与现状
第二节 生物质能发电原理与分类
第三节 生物质能电价的形成机制与规制
第四节 国际经验与我国的电价对策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低碳约束下的中国电力价格改革研究》:
二 协议定价
协议定价也称为合同定价,是电力的买方和卖方通过签署购销合同来确定上网电价的一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电力供求关系,尊重市场规律。中国的电厂与电网之间基本没有协议电价,但是,大用户直购电类似协议定价,首先由电厂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买卖双方之间通过协商议价的方式决定购电量和价格,然后向电网企业支付输配服务费用,通过电网企业来履行合同,把商议的电量从发电企业传输到终端购电用户,吉林、山西、浙江、江苏、广东、重庆等地都在试行大用户直购电。协议具有期限性,在协议约定的期限之内电力价格是固定好的,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价格进行交易,而不应违约,协议双方在商定价格时应对目前和未来的各种情况进行预测,以保证价格公平合理。但是有些市场风险是不可预知的,如经济周期、燃料价格波动等,导致现货市场的电力价格与协议电力价格出现较大差距。
为了预防和抵御市场风险,往往在协议中包含调整电价的条款,一般采取“单向合同”和“双向合同”。就单向合同而言,是指当现货市场的电价高出协议中商定的电价时,由购电方向发电企业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偿付差价;而双向合同方面,是店里购买方和发电企业都存有偿付差价的权利和义务,即当现货市场电价高于协议确定电价,电力购买方向发电企业按约定百分比偿付差价,当现货市场的电价低于协议确定电价时,由发电企业向电力购买方按约定百分比偿付差价。显然与政府定价相比,协议定价能通过动态机制调整和保护发电企业和购电大用户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平性和灵活性,有利于电力市场的稳定。
三市场定价
电力的市场定价是指在买卖双方通过公平竞争原则形成电力价格,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同质同价。公平竞争原则是将电能作为商品,各个发电商实行适度的竞价机制,一般是先由发电商报价,再根据由低到高的原则排序调度,实行竞价上网。竞价的结果应符合价值规律,最终确定的电价应能涵盖电力成本和相对合理的利润。同时以引导发电商降低造价,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燃料使用量,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与其他可竞争的商品一样,由竞争形成的价格能够较快地反映电力供求信息,能够迅速地使市场出清,而不会带来短缺和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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