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研究》旨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精细化、部门化研究。《资本论》蕴含丰富的劳工权益思想:工作日理论、工资理论、劳动教育思想、劳动保护思想及社会保障思想分别深刻诠释了休息休假权、劳动报酬权、职业培训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障权等劳工权益,而劳工联合、罢工、剩余价值分配等思想,为劳工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行动权、民主参与权等现代生成奠定了坚实基础。经由价值理论的分析,劳动和资本对立统一的螺旋上升式运动呈现的法权要求,与法制现代化交相映证。《资本论》对英国工厂立法的批判性考察,喻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并在德国等国的法律实践中得到检验与确认。劳动关系演进由劳资对抗转向协作共享,构成马克思主义法学新的理论生长点。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治理实践,印证着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态度——“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经济建设取得世人瞩目的可喜成就。但是,劳动力作为重要的市场力量,却在经济繁荣之下渐趋分化与弱化,劳动力所有者的权益保障阙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不均。以《劳动合同法》为例,颁布不久即被修订,在实施过程中遭遇诸多困境,不时有人呼吁取缔。可以看出,《资本论》所描述的劳资关系张力在当今依然清晰展现。
怎么办?结果若无通向它的道路是令人绝望的。
社会治理必须解决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停滞于宏观叙事所带来的实践指导性欠缺!立足原点、回到经典,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深耕中国现代化实践,提炼本土知识增量,永葆理论生命力的第一步。而《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研究,正是在此道路上行进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精细化、部门化努力。
马克思虽未写出专门研究法律的著作,但在《资本论》中“用了很大篇幅来叙述英国工厂立法的历史、内容和结果”。马克思认为工厂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由工场手工业和家庭劳动向大工业过渡的加速,“工厂立法是社会对其生产过程自发形态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马克思虽曾说过:“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但我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次当作辅助学科来研究。”但是他对法律的认识比同时代的许多法学家都要透彻,法律上层建筑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且交互作用的关系原理至今颠扑不破。马克思通过商品理解劳动,通过劳动理解劳资关系,通过劳资关系理解经济、理解法律、理解社会,是《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研究的主线。
《资本论》时代是市场经济萌发、勃兴的年代,马克思在揭露资本剥削本质时,明确指出资产阶级法律的局限性会被超越,但并未预言法律将在未来消亡。遍查经典文本,“法律消亡的预言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著中无法找到有力的根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到“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特有的法的关系”。未来社会必将有新的生产形式,也一定会生成新的“法的关系”与社会规范。马克思批判实质不公平的法律,强调“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本书立足于这一立场,进行文献爬梳,运用法治经济原理,结合经济、政治、社会、历史、管理等学科理论与方法,挖掘阐释《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初步建构《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研究框架,校准《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理论方位,梳理《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逻辑脉络,诠释《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理论蕴涵,映证《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实践呈现,探寻《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当代启示。
江雪松,1977年出生,男,江苏泗阳人,中共党员,河海大学法学博士(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方向),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现任淮阴师范学院副教授。曾赴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访学研修。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近年来,在《中国青年研究》、《学海》、《法学杂志》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1项,省社科基金1项,市厅级课题近10项,研究成果曾获“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
前言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本书的由来
第二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第三节 问题研究现状
一 国外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二 国内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第四节 研究的主要思路和基本方法
一 研究的主要思路
二 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难点
一 主要创新点
二 论题的难点
第二章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理论方位
第一节 “劳工权益”的概念定位
一 “劳动”的概念分析及其权利蕴涵
二 “劳动力”的概念分析及其权利蕴涵
三 “劳工”及“劳工权益”的概念蕴涵
第二节 劳工权益思想的理论坐标
一 马克思权利理论的核心支点
二 马克思劳动关系理论的阿基米德点
三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动力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逻辑脉络
第一节 劳工权益的初始论域
一 异化劳动及其根源
二 异化劳动逻辑与劳工权益缺失
三 《资本论》价值理论的逻辑诠释
第二节 劳工权益的历史逻辑
一 劳工权益是唯物史观确立的重要基石
二 劳工权益是社会文明的标杆
三 劳工权益保障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路径选择
第三节 劳工权益超越资本权力的逻辑走向
一 劳动与资本螺旋上升式对立统一
二 资本权力的祛魅
第四节 重建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
——劳工权益的归宿
一 所有制与所有权
二 劳工权益保障的未来指向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内容诠释(上)
第一节 《资本论》工作日理论及其权利蕴涵
一 《资本论》工作日理论内容分布
二 《资本论》对超长工作曰的批判
三 《资本论》工作日理论的法权要求
四 《资本论》对劳动时间立法进程考察
五 《资本论》工作日理论的价值评价
第二节 《资本论》工资理论及其权利蕴涵
一 《资本论》工资理论内容分布
二 《资本论》对资本主义工资实质的揭示
三 《资本论》工资理论权利蕴涵
四 《资本论》工资理论价值评价
第三节 《资本论》劳动教育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一 《资本论》劳动教育思想相关内容
二 《资本论》劳动教育思想权利蕴涵
三 《资本论》劳动教育思想价值评价
第四节 《资本论》劳动保护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一 《资本论》劳动保护思想所涉内容
二 《资本论》劳动保护思想法权要求
三 《资本论》劳动保护思想价值评价
第五节 《资本论》社会保障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一 《资本论》社会保障思想所涉内容
二 《资本论》社会保障思想权利蕴涵
三 《资本论》社会保障思想价值评价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内容诠释(下)
第一节 《资本论》劳工集体权益思想考察
一 《资本论》劳工结社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二 《资本论》集体谈判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三 《资本论》集体行动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四 《资本论》民主参与思想及其权利蕴涵
第二节 《资本论》劳工权益救济思想考察
一 《资本论》劳动监察思想
二 《资本论》劳动争议处理思想
第三节 劳工权益的最高目标:未来社会的天然就业权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实践映证
第一节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对英国实践回应
一 工厂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 社会保障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德国实践呈现
一 社会保险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 劳资共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第三节 劳工权益制度实践的机理反思
一 分析前提与条件设定
二 劳工权益制度变迁因素分析
三 劳工权益制度供求非均衡分析
四 劳工权益制度变迁机理分析
五 劳工权益保障协调机制变迁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的当代启示
第一节 劳工权益保障:资本积累规律促使对劳方倾斜保护
一 从契约自由到国家干预
二 劳资自治的国家角色
第二节 劳资伦理建构:劳资对抗向劳资共享发展
一 劳动关系由个体调整向集体调整发展
二 劳资和谐的路径选择
第三节 劳工权益促进:基于主体、关系、制度的维度
一 劳动权利主体维度的促进
二 劳动关系协调维度的促进
三 劳动法制保障维度的促进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语
第一节 基本结论
第二节 研究的不足与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研究》: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作为理论的原生点,核心在于研究《资本论》中劳动者权利与利益的确定与保障,理论涵摄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权利理论;二是马克思劳动关系理论;三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因为所有的劳动问题都是由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工权益三个依次递进和互相关联的基本内容构成,其中劳动者为主体、劳动关系为基础、劳工权益为核心。劳动者作为权利主体,在现代产业劳动关系的结构变化与权益保障皆离不开马克思权利理论、马克思劳动关系理论还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的综合考察。
一马克思权利理论的核心支点
《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无疑应纳入马克思权利理论整体论域中进行考察。《资本论》及其手稿完整揭示了马克思权利理论的理论脉络与历史命运,马克思权利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核心。《资本论》有言,“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这启发着《《资本论》劳工权益思想研究》运用《资本论》中的倒叙追溯方法进入马克思权利理论的深处来考察劳工权益思想。
马克思的权利理论主要是从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来阐述,权利的主观性呈现为主体意志自由,权利的客观性反映为社会整体利益。马克思认为,人以劳动为本,人的本质是自由,劳动也应自由自觉,是受人意志自由支配的自觉活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人的类特性”其实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所在,劳动体现了人的价值,实现了人的价值,人得以发挥出自己的力量,在劳动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进而意味着劳动是人的意志自由,劳动自由是权利,劳动是自由权利。劳动的形态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同时,劳动也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二者相互交织。从社会层面考察劳动,劳动作为社会活动,其本质是劳动主体也是社会主体花费时间并以抽象形式凝结在产品与服务中,经过社会的消费而得到社会之承认,由此而形成的联系。社会就这样形成,劳动生成社会,劳动创造着社会之最大利益,意味着劳动是社会利益,也是社会权利。
马克思权利理论之进路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主体的权利与价值相统一,社会的权利与利益的统一。人作为社会主体在实践中生成权利,劳动是人的最大实践,由劳动实践而生成的权利是人的最基本、最富活力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劳动是权利的源泉。在劳动实践中,社会主体得以实现价值,如前章所述,也就喻示着社会主体对权利的享有。劳动使得人实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而权利本质上标示的是一种以现实利益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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