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是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主题,也是学校开展全面素质教育的必要内容。《学校心理咨询基础理论/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考试用书》以满足学校心理咨询师进一步深造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
《学校心理咨询基础理论/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考试用书》阐述学校心理咨询相关的基础理论,由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三大部分构成,内容涵盖心理学主要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和基本原理,各心理领域的成长与发展规律,社会心理学各领域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应用。
心理健康是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主题,也是学校开展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涵。随着社会转型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愈加激烈,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自我意识和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日益凸显,而这些都给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形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与终身发展的关键之处。
近年来,上海市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了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当中。在市教委德育处的指导下,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大中小学(含中职校)一体化的系统构建,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水平,建立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区县中小学生心理辅导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工作体系及“生命教育”、“生涯规划教育”等一系列初具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品牌特色,积极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实施重点围绕预防性和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专业队伍建设是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基础保障条件与前提。早在2005年12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教社政厅[2002]3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2]14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职成[200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89号),决定于2005年开始,每年分期分批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教师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形成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独特目标、任务、对象、实施途径等为基本出发点,以实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同时推行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
在以上海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领导小组和上海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为核心的组织架构下,在上海市教委德育处的直接领导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培训在上海市各大中小学(含中职校)大力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与实践实习相结合的形式,根据《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标准》,将主要培训与认证内容分为《学校心理咨询基础理论》、《学校心理咨询专业理论与技术》、《学校心理咨询实务》等三个模块,并组织专家编写了配套的三本教材作为培训考试用书。自2005年启动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学校心理咨询师认证与教师培训工作”)以来,至今已10余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发展和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培养了一支素质过硬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队伍,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