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是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扛鼎之作,是黑格尔对艺术美和艺术形象创造等领域的尖端阐释。在《美学》中,黑格尔把人类全部的艺术叙述成一个运动着的整体系统,以缜密的逻辑,探讨了自然美、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浪漫型艺术等艺术体系,及文学、诗、音乐、绘画、建筑、雕刻等众多门类,并由此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美学体系。《美学》以令人惊叹的黑格尔式才智,结合叙述的精确性、可靠性与文化的深广性,历经百余年的考验,始终屹立在美学领域的学术前沿,黑格尔也因之成为美学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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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泛的美的领域的尖端叙述,囊括众多艺术门类,叙述精准、逻辑缜密
采用朱光潜先生权*翻译版本,让你能真正看懂《美学》的精彩之处
黑格尔(1770—1831),德国古典哲学家,一生著述颇丰,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等。
译者简介:
朱光潜(1897—1986),安徽桐城人,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翻译家,我国现代美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主要著作有《文艺心理学》《悲剧心理学》《西方美学史》《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谈修养》《谈美》《诗论》《谈文学》等。
第二卷 理想发展为各种特殊类型的艺术类
序论 / 001
第一部分 象征型艺术
序论 总论象征型艺术 / 007
1. 象征作为符号 / 008
2. 形象和意义之间部分的协调 / 008
3. 形象和意义之间部分的不协调 / 009
4. 题材的划分 / 020
第一章 不自觉的象征 / 031
一、意义和形象的直接统一 / 032
1. 古波斯教 / 033
2. 古波斯教的非象征性 / 038
3. 古波斯教的掌握方式和表现方式的非艺术性
/ 040
二、幻想的象征 / 042
1. 印度人对梵天的理解 / 045
2. 感性、漫无边际性和人格化的活动 / 046
3. 净化与忏悔的观念 / 057
三、真正的象征 / 058
1. 埃及人关于死的观念和表现:金字塔 / 068
2. 动物崇拜和动物面具 / 070
3. 完整的象征:麦姆嫩、伊西斯、俄西里斯和狮身人首兽 / 071
第二章 崇高的象征方式 / 076
一、艺术中的泛神主义 / 079
1. 印度诗 / 081
2. 伊斯兰教诗 / 083
3. 基督教的神秘主义 / 087
二、崇高的艺术 / 088
神作为创世主和世界主宰 / 090
2. 抽去神的有限世界 / 091
3. 人的个体 / 092
第三章 比喻的艺术形式:自觉的象征表现 / 095
一、从外在事物出发的比喻 / 099
1. 寓言 / 100
2. 隐射语、格言和宣教故事 / 109
3. 变形记 / 112
二、在形象化中从意义出发的比喻 / 115
1. 谜语 / 117
2. 寓意 / 118
3. 隐喻、意象比譬、显喻 / 123
三、象征型艺术的消逝 / 145
1. 教科诗 / 147
2. 描绘诗 / 148
3. 古代的箴铭 / 148
第二部分 古典型艺术
序论 总论古典型艺术 / 155
1. 古典型艺术的独立自足性在于精神意义与自然形象互相渗透 / 160
2. 希腊艺术作为古典理想的实现 / 167
3. 艺术创作者在古典型艺术中的地位 / 168
4. 题材的划分 / 172
第一章 古典型艺术的形成过程 / 175
l. 贬低动物性的东西 / 177
2. 旧神和新神之间的斗争 / 188
3. 否定过的旧神因素以肯定的方式保留在新神体系里 / 207
第二章 古典型艺术的理想 / 218
1. 总论古典型艺术的理想 / 219
2. 个别神的体系 / 231
3. 诸神各别的个性 / 236
第三章 古典型艺术的解体 / 250
1. 命运 / 250
2. 神由于拟人而解体 / 252
3. 讽刺 / 263
第三部分 浪漫型艺术
序论 总论浪漫型艺术 / 273
1. 内在主体性的原则 / 274
2. 浪漫型艺术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主要因素 / 275
3. 内容与表现方式的关系 / 283
4. 题材的划分 / 288
第一章 宗教范围的浪漫型艺术 / 290
1.基督的赎罪史 / 295
2. 宗教的爱 / 300
3. 宗教团体的精神 / 305
第二章 骑士风 / 315
1. 荣誉 / 321
2. 爱情 / 326
3. 忠贞 / 335
第三章 个别人物的特殊内容的形式上的独立性 / 340
1. 个别人物性格的独立性 / 343
2. 投机冒险 / 356
3. 浪漫型艺术的解体 / 365
不自觉的象征
现在我们进一步来研究象征艺术的各个发展阶段,就要用艺术起源作为起点,艺术起源是艺术理念本身所产生的结果。上文已经说过,艺术是从象征型开始的,在开始时象征所用的形象还是直接的,还不是有意识地作为单纯的图形和比喻来处理的,这就是说,它还是不自觉的象征。但是要想认识这种象征的真正的象征性质 (无论是单就它本身来看,还是就对于我们的观察来看,它都应有真正的象征性质),我们首先就要研究由象征概念本身决定的一些前提。
我们的出发点可以界定如下:
从一方面来看,象征的基础是普遍的精神意义和适应或不适应的感性形象的直接结合,这种结合的不完满却是还没有意识到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结合又必须是由想象和艺术所造成的,而不是作为一种纯然直接的现成的具有神性的实际情况来理解的。因为艺术所用的象征只有在把普遍的意义和直接的自然现状区分开来,而绝对是后来由想象来看作是实际即寓于自然事物中的条件下,才会产生出来。
所以象征型艺术所由形成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不由艺术造成的,在实际自然事物和人类活动中就可以看到的那种绝对及其实际存在在现象世界中的直接的统一。
一、意义和形象的直接统一
在这种观照到的神性的东西的直接的统一 (即神性的东西和它的实际存在在自然与人里作为统一体而呈现于意识) 之中,自然不是单就它本身来看的,绝对也不是和自然分开而变成独立自足的,所以还谈不上内在的和外在的、意义与形象这两方面的分别,因为内在的还不是本身独立的、和直接的现成的现实事物分开的意义。我们在这里仍用“意义”这个词,只是指我们的思考的产物,对于我们来说,这种思考出于一种需要,要把精神的内在的东西在成为观照对象时所现出的那种形式一般看作外在的。通过这外在的,我们窥见内在的灵魂和意义,才能了解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种一般的观照方式之中,必须见出两种情况的本质上的分别:一种是最初起这种观照的那些民族原来就已清楚地认识到那内在的就是内在的,就是意义;另一种是我们现在看到那些民族用来表现他们观感的外在形象,才从其中看出他们原来不曾看出的意义。
总之,在这种最早的统一体里还没有灵魂和肉体的分别,还没有概念和实在的分别;“肉体的”和“感性的”以及“自然的”和“人类的”这些词所表达的意义并不是和被形容的实际对象本身分开的。还不仅此,现象界事物本身就被看作绝对的直接的实际存在或体现,这绝对本身还没有获得另外的独立的存在,它只有在某一种对象里直接出现,这种对象就是神或神性的东西。例如在喇嘛教的崇拜仪式里,现实界个别的人就直接被看作神 (活佛) 而受崇拜,而在其他自然宗教里,太阳、山、河、月以及牛和猴之类个别的动物也被视为神而受崇拜。就连基督教在许多方面也有类似的情形,尽管采取了比较深刻化的形式。例如按照天主教义,圣餐礼所用的面包就真正是上帝的身体,酒就真正是上帝的血,而基督就直接在这种面包和酒里出现;就连路派新教也相信这种面包和酒由虔诚的信徒吃了喝了,就变成真正的身体和血。在这种神秘的统一里,纯粹的象征还没有出现,后来教义经过改革,把精神和肉体分开,使精神独立,才把外在的东西看作只是指引到内在意义的一种标志,从此才有纯粹的象征。再如圣母像原来也不是看作象征神力的一种形象,而是看作和神力是直接处在统一体的。
但是上述那种完全直接的统一只有在古波斯民族的生活和宗教中才得到最彻底最广泛的发展,波斯人的观念和制度由古波斯教的经典留传下来了。
1. 古波斯教
古波斯教把自然界的光,即发光的太阳、星辰和火,看作绝对或神,不把神和光分别开来,不把光看作仅仅是神的表现、写照或感性形象。神 (意义) 和光 (神的实际存在) 是统一的。如果把光看作善、正义、福气、生命的支援者和传播者,那也并不是把光看作只是代表善的形象,而是把光和善看作一回事。光的反面也是如此,例如黑暗就等于污浊、祸害、恶、毁灭和死亡。这种观照方式又可细分如下:
(1) 第一,神,本身纯洁的和他的对立面黑暗,本身不纯洁的,固然都经过了人格化,神叫做奥茂斯德,黑暗叫做阿里曼①,不过这种人格化还完全是表面的。奥茂斯德既不像犹太教的上帝那样是独立自由的非感性的主体,又不像基督教的上帝那样表现为具有人身的有自意识的 (自觉的) 真正精神。他尽管被称为王,伟大的精神和法官,却没有和光与发光体这种感性事物分开。他只是一切特殊具体事物的一般性,在这些具体事物中,光,亦即神性的和纯洁的东西实际存在着,他还不能作为精神的普遍性及其自为的存在而离开一切现实界事物独立自在②。他就像物种存在于各类个体里那样存在于个别具体事物里。作为一般,他固然高于一切个别具体事物,所以被称为“至高至上的”“放金光的王中之王”“最纯洁的”“最善的”等等,但是他毕竟只能存在于具体的光明的和纯洁的事物里。阿里曼也是如此,他也只能存在于黑暗、凶恶、死亡、疾病的具体事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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