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作为19世纪后半期法国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在近10年的创作生涯里,他共出版27部中短篇小说集和6部长篇小说,其中长篇小说以《一生》和《漂亮朋友》的成就高。
《漂亮朋友(全译本)》:
乔治·杜洛华递给管账女人一枚价值100苏的硬币①,接过对方找回的零钱,便朝餐馆的出口走了过去。
他长得一表人才,一方面由于天生风姿俊美,一方面也由于做了两年士官生,所以便有了军人的气质。正因为这一点,他不由得挺起胸膛,用曾经军人惯用的动作抚了抚那两撇胡子,并向那些仍滞留于餐桌旁用餐的客人很快地瞄了一眼。这渔网似的洒向四周的目光,正是他这英俊少年所擅长运用的。
女客们果然已经抬起头来,正朝他这面看着。其中有三个年轻女工,一个头发蓬乱,衣着随便的中年女音乐教师,女教师衣衫不整,邋里邋遢,就连衣裙也一向都是歪歪扭扭的,帽子上也总蒙着厚厚的灰尘。她们都是这家廉价餐馆的常客。
走上人行道后,他伫立了一会儿,思忖着下一步该怎么办。那天是6月28日,一定要把这个月撑过去,但是他身上只剩三法郎四十生丁了。现在的问题是:剩下的两天,要么只吃晚饭不吃午饭,要么只吃午饭不吃晚饭,二者只能选其一。他心想,一顿午饭需要二十二苏,但是一顿晚饭却需要三十苏。如果他只吃午饭的话,就可省下一法郎二十生丁。那么用省下的这点钱,他就不但可以在每天晚餐时买个夹有香肠的面包来填饱肚子,还可以在大街上喝杯啤酒。这杯啤酒可是他在夜间的一大笔支出,也是他最难以割舍的嗜好。想到这里,他也就顺着洛雷特圣母院街的下坡走了下去。
他走路的姿态如同当年身上穿着轻骑兵服装一样,挺着胸脯,两腿微微叉开,就好像刚从马背上下来似的。街上行人很多,他乱冲乱撞地向前走着,时而蹭到一行人的肩头,时而又将挡道的人一把推开。他往脑袋一边按了按头上那顶已经很旧的高筒礼帽,脚后跟踩在石板地上发出咚咚的响声。看他那神情就像是在和什么人斗气,就像一个仪表堂堂的大兵,在忽然告别军旅生涯回到市井之后,他对周遭的一切行人、房屋甚至整座城市都感到格格不入。
尽管他身上这套西装只值六十法郎,但穿在他身上确实仍有点儿气派,只不过略嫌俗气了点。他身材修长,体型匀称,天生卷曲金黄色头发微带棕红,在头顶中央一分为二。上唇两撇胡须微微朝上翘起,像在鼻翼下方“浮起”的一堆泡沫。蓝色的眼睛显得格外漂亮,中间透着的瞳孔却显得很小。他这副模样,就像通俗小说里的“坏人”形象一样,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差别。
这是巴黎夏天那种没有风的夜晚,热得如同浴室似的城市在叫人透不过气来的夜里好像在出汗。用花岗岩堆砌的阴沟口时不时地散发出阵阵腐臭味。伙房设在地下室,其临街窗口由于刚刚高出地面,所以从窗口不断传出的泔水味和残羹剩菜的馊味也同样令人窒息。
看门人一个个都不穿上装,骑坐在麦秸坐垫的椅子上,在大门门洞下面抽着烟斗。街上的行人已经将头上的帽子摘下拿在手里,一个个神色疲倦,无精打采。
乔治·杜洛华走到林荫大道,他又停下来,对下一步究竟该做什么他拿不定主意。他非常想去香榭丽舍大街,到布洛涅林的树荫下去乘乘凉,但是心中又燃烧着一团欲火:希望能有个意想不到的艳遇。
怎么碰上这次艳遇呢?他不知道。三个月来,他朝思暮想,每时每刻都在盼望着。这段时间内,虽然他凭借其英俊的面庞和魅感的外表,已经获得不止一个女人的青睐,但都不理想,他总盼望能找个称心如意的。
他两手空空,但欲火如焰,每当他遇到在街头徘徊的姑娘向他直言“漂亮的小伙子,去我家坐坐”时他便热血沸腾,难以自控。但他最终还是不敢贸然前往,由于他身无分文。更何况他所期待的是别具情调,而非庸俗的吻。
不过他最喜欢光顾有妓女的地方,如她们常去的那些舞场、咖啡馆和街道;他喜欢和她们挨挨碰碰,同她们闲扯几句,亲热地称呼她们美女;喜欢嗅一嗅她们身上那荡人魂魄的香水味,喜欢在她们身边盘旋终日。因为她们毕竟是女人,是能够叫人销魂的女人。他并不像那些出身贵族的子弟,对她们有一种先天的蔑视。
他拐了个弯,随着精神颓废的人流,朝玛德莱纳教堂走了过去。每个咖啡馆都爆满,而且在强烈耀眼的灯光下,就连咖啡馆门前的人行道边也摆起了一排排的桌椅,坐满了不耐暑热的宾客。人们面前那些或圆或方的小桌子上,玻璃杯里盛着红色、黄色、绿色、棕色等各种颜色的饮料;长颈大肚瓶内,清澈的酒水中漂悬着硕大的透明的圆柱体冰块,冰镇着晶莹的凉水。
杜洛华放慢了步伐,想喝点什么的念头使他越发感到口干舌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