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瓜得豆(自序)
我是执业律师,专做诉讼业务,各类诉讼案件,不论民事的、刑事的,还是行政的,都在我的业务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我什么案件都代理。2012年我开始致力于业务转型,希望能从传统律师业务转向专利诉讼业务。在转型过程中,我有了大把的空闲时间。
如何安排空闲时间?想了很久,我决定写几篇论文,目的有二:其一是意欲向我的传统律师业务致敬;其二是企图在专利诉讼领域扬名立万,以增加案源。
在我看来,适合执业律师写的论文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案例分析,二是法条解读。其中案例分析是最适合律师写的,旁征博引,律师比不过法学教授,但律师亲自经历过的案件也是法学教授难有机会接触到的。
于是,我开始按照计划认真撰写我的论文。
做事应该有计划。
但是,计划很少能够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写了几篇之后,我停下来看我写的论文。
我惊讶地发现:我写的竟然不像是论文,而更像是故事。
我要种的明明是瓜,得到的却是豆!
踌躇再三,我毅然决定:干脆写故事。反正我也没有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写什么都是写。
在这里,首先我要请非法律人士见谅:这些故事里面之所以有那么多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完全是因为我本来是想写论文的。其次我要请法律人士见谅:这些故事里面的法律知识之所以那么浅显,则是因为我已经把论文改成故事了。
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对面的法律人士也是如此。大家往往过于关注胜负本身,却忽视了胜负之外的过程。其实胜负之外的过程也是精彩纷呈。
以下十余篇文章中,第一篇虽然也是因诉讼而引发的,却是游记,而不是诉讼故事。虽然不是诉讼故事,却是起源于诉讼,因此选入。
最后,我作如下极其郑重之声明:我讲述的不全是真的。
闲话少说。
看官,您上眼!
再版序言
《精彩也在胜负外》第一次出版是在2015年1月1日,是用笔名发表的。
很多读者认为《精彩也在胜负外》具有可读性,让我甚感欣慰。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的我的同班同学们认为《精彩也在胜负外》具有可读性,让我尤为满足。我的目标原本就是讲述非法律人士能够读下去的法律故事。
我确信:大多数人读法律故事,并不一定是自己要处理法律事务,就像大多数人读科普文章,并不一定是自己要当科学家一样。因此,法律故事的可读性就是法律故事的生命力之所在。
第一版到再版期间,许多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比如,禁止刑事案件被告人穿囚服出庭了,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了……这些都说明国家法律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这次再版,相关故事情节本身没有改变,只是添加了脚注。另外,借再版之机,调大字体方便阅读,并增加两三个小故事。
我知道,我讲述的法律故事很平凡。
我希望,我讲述的法律故事不平淡。
沈大生,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工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高级工程师,律师,专利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现执业于北京。
《精彩也在胜负外(第2版)》:
原告律师眼中冒火,我看得出来。我把他不经意间的小小笔误无限放大了,而且是当着众人放大。我也是被逼无奈,但是原告律师的指责我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我也举手示意,审判长同意后,我说:“我们是依法主张自己的诉讼权利,这与浪费司法资源根本不是一回事。要节约司法资源,就应当确认清楚名称再起诉。”
感谢东区邮局的律师提出过同样的主体问题,对方律师也说到过浪费司法资源。我早已有所准备。
突然,审判长旁边的法官对审判长低声耳语了几句。
然后,审判长用略带讥讽的口气向我发问:“被告,既然你方认为案件与你方无关,那你方到法院干什么来了?”
我一时怔住。这个问题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如果说前面是法言法语硬弓硬马的对抗,现在则是常情常理的温柔一刀。
要是冷不丁面对这个问题,我可能不好回答。可是,经过了前面问题的热身,我感觉脑瓜子、嘴皮子已经全都活动开了。我灵机一动,作出了以下堪称曼妙的回答:“我们也正奇怪:法院传票怎么就送到我们单位了?因为跟我们单位无关,本来不想来,可是又一想,我们是国企,得尊重法院啊,于是我们就来了。我们就是准备到法院问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法庭旁听席上轻微骚动了一小会儿,再次安静下来。
三个法官低声交谈了几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