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书收录的几篇演讲稿所蕴含的主要思想是:我们经验中的因素就其可变性而言是清晰明白的,只要这些因素在重要性上所要求的那个适当时期内能够得到证实。必然性是不可轻易改变的,故它们往往隐约而模糊地处于思维之后。由是,哲学真理应当在语言的假定而非明确的表达中去寻求。鉴于此,哲学与诗相似,两者都力求表达我们称之为文明的终极智慧。
本书前六章,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我从哈佛大学退休后不久,在1937-1938学年到马萨诸塞州韦尔斯利学院所做的讲演。这个幸运的机会使我能够将在哈佛大学讲演的专题加以压缩以供出版,在我已出版的作品中曾对这些专题做过不完整的介绍。第三部分的两篇讲稿题为《自然界与生命》,是四年前我在芝加哥大学所做的讲演,已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在国内出版,并由剑桥出版社在英国出版。原打算把这些讲稿整理成册,以组成这样一本书,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计划没有如期完成。
结语《哲学的目的》改编自一篇简短的讲话稿,讲话则是在1935年的一次年度欢迎会上为哈佛大学和拉德克利菲女子学院哲学系的毕业生所作,曾刊载于哈佛大学校友会的年刊上。
艾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
193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