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日本民法学界为纪念民法施行100年而共同编写的第一部民法学说总览,分为序章日本民法百年史,第1章民法总则,第2章物权,第3章担保物权,第4章债权总论,第5章契约,第6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第7章亲属与继承,并在书末附有民法学教科书与体系书目录,以及民法发展史年谱。全书内容浩瀚,通过解说和评析近两百部(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杰出著作和论文,回顾了过去一百年里日本民法学发展的历史,并折射出同属儒家文化圈的日本在移植欧陆民法之后的思想碰撞和文化创新。
适读人群 :大专院校民商法专业师生、民法研究人员等 本书1999年12月由日本三省堂出版,是日本的第*本民法学说总览。由著名民法学者加藤雅信教授在日本民法施行100周年之际构想并组织编写的。本书从日本明治初年的民法起草准备期到1990年为止,从在日本发表的民法论文和著作中,选取了近200篇(部)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由目前正在日本民法学界活跃着的优秀青年学者们逐篇进行内容概括、解说和评析。书末附有日本民法学教科书目录,日本民法典发展史,并针对全书的解说内容,制作了人名索引和文献索引。 本书通过解说前辈或同辈学者的杰出著作和论文,回顾了日本民法施行后100年来民法学发展的历史,梳理和评价了各种民法学说及其学术贡献,反映了欧陆民法移植到日本后的百年变迁。
本书旨在以前辈或同辈学者的杰出著作及论文为素材,来回顾一百年来日本民法学的发展史。
如后所述,在民法施行的百年史中,学说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然而,最近判例研究日盛,而聚焦于学说本身的研究在学界却相对比较冷清。这是我在民法施行百年之际,向其他编辑委员以及出版社倡议出版本书的主要动机。
判例研究方面的作品,以《判例百选》为代表,多的不胜枚举。但是,关注学说的同类书籍却似乎还未曾有过,编辑工作因此颇费周折。但这也说明,本书具有相当大的意义。
欧洲民法是罗马法以来的西方文化的结晶,日本移植欧洲民法已然经过了百年的岁月。移植树木并非易事,移植完整的法律体系同样也需要相当大的智慧和能量。这一移植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学者在推动,这一点自不待言。
民法典制定出来以后,其运用者不仅有学者,还有法律家,以及主动运用法律的交易主体和受害人团体,等等。当然,一般的国民即使没有这样自觉地运用法律,而是被动地接受法律的适用,但也参与了民法典的运用。
但是,第一时期的首要问题,是让西方法律在日文的法典中开花结果,这需要大量的学者发挥智慧和能量。当时,尽管得到了博瓦索纳德(Bois-sonade)等受聘来日的外国学者的大力帮助,但是,要让西方法律在日本民法典中开花结果,像《兰学事始》那样的努力仍然是必不可少的。1898年7月16日,日本民法典开始施行。其后,经过了百年。除了家族法,其他部分并无大的修改。这中间,民法典在日本社会发挥了极为巨大的作用,关于民法典的制定,日本政府的最初目的是为修改不平等条约创造条件,但其结果却如本书序章所述,民法典和商法典的制定,使得各藩的交易惯例和法律规范被替换为通行于整个日本列岛的单一的法律规范,让日本列岛在法律上实现了市场的统一。这成为了其后日本经济发展的法律基础,自不待言。
在法典制定后的第二时期,刚开始的初期,需要让继受的西方法律植根于日本社会,学者发挥的作用也是巨大的。当时,日本仅仅继受了法典这一西方法律的骨骼,学者们通过学说继受的方式,又引进了西方法律的血肉部分,为西方法律的国内法化发挥了先导性的作用。
加藤雅信,日本著名民法学家。1969年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 上智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名古屋大学名誉教授 ,哈佛大学、伦敦大学客座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夏威夷大学、北京大学客座教授。
译者简介:牟宪魁,博士(日本山口大学),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研究所),硕士生导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违宪审查、民商法、日本法。
序言
凡例
序章 日本民法百年史
第1节 日本民法的制定及其历史意义
第2节 日本民法典之比较法的系谱
第3节 日本民法的百年
第1章 民法总则
序论
鸠山秀夫《债权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收录于《民法研究》(第3卷),岩波书店,1926年;《债
权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有斐阁,1955年。初次发表
于《法学协会杂志》第42卷第1、2、5、7、8号,1924,年]
牧野英一《有关诚信原则的三种观点》
(《民法基本问题第四编——有关诚信原则的若干考
察》,有斐阁,1936年)
末川博《权利滥用研究》
(岩波书店,1949年)
明石三郎《自力救济研究》
(有斐阁,1961年,1978年增补版)
五十岚清《人格权论》
(一粒社,1989年)
加藤一郎《同时死亡的推定》
(收录于《民法中的理论与利益衡量》,有斐阁,1974年;
初次发表于《法学协会杂志》第75卷第4号,1958年)
森泉章①《公益法人研究》
(劲草书房,1977年)
田中实②《公益法人与公益信托》
(劲草书房,1980年)
星野英一《所谓“无权利能力社团”》
[收录于《民法论集》(第1卷),有斐阁,1970年;初次
发表于《法学协会杂志》第84卷第9号,1967年]
鸠山秀夫①《法律行为及其时效》
[《注释民法全书》(第2卷),岩松堂,1910年第一册初版,1912年合订本初版]
平井宜雄②《法律行为前注》
(《注释民法》(3),有斐阁,1973年)穗积忠夫《法律行为“解释”的构造与功能》
(《法学协会杂志》第77卷第6号、第78卷第1号,961年)
……
第2章 物权
第3章 担保物权
第4章 债权总论
第5章 契约
第6章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
第7章 亲属与继承
资料
索引
编者简介
译后记
译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