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学简明教程》特色:
一,简明易懂,直观清晰。从书名可知,简明是该书突出的特色。不同于传统立法学教材宏大叙事般阐述立法学的基本原理、历史变迁以及制度机制等问题,该书贴近立法学初学者、爱好者,兼顾他们的知识结构,抛开复杂烦琐的论证过程以及艰深晦涩的语言文字,力图呈现立法学简单明了的基础知识图景,让看得懂、看得进、有启发成为可能。
二,编章分明,层层递进。全书共分为四编十四章。分编阐述,将同质内容形成的章划归不同的编,进而递进式地呈现不同章的具体内容,有助于立法学初学者、爱好者了解不同编的具体属性,对立法学基本原理形成框架性的思维。
三,知识新颖,紧握前沿。从新时代的立法动向来看,“区域立法”和“立法评估”是我国当前立法制度和立法实践极为重要的两个知识点。然而,由于传统立法学教材撰写较早,内容普遍陈旧,没有阐述这两个知识点。一方面,区域立法业已成为我国独特的立法活动。该书稍作介绍“区域立法”的基本原理,希冀能引起立法学初学者对区域立法的关注。另一方面,立法评估是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的立法过程之一。在地方立法实践中,立法评估制度逐步趋于成熟,中央立法也逐渐强化立法评估过程。专门设置“立法评估”一章,有助于完善立法学基本原理,拓宽读者的知识面。
四,与时俱进,开阔视野。新时代立法工作既要维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又要遵循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思想,兼顾改革的现实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立法事业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经历了一段曲折向前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启程催生了法治建设的飞速发展,立法工作也随之迎来春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松散型的立法制度愈来愈不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自1999年,依法治国作为一种重要的法治观念入宪后,立法制度的重构势在必行。为此,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立法活力得到彻底的释放。在21世纪初期,立法事业蓬勃发展,“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得以巩固和逐步完善。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随着经济改革大刀阔斧的进行,2000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愈来愈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为此,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今天,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业已得到进一步巩固。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如此,我国的立法制度与改革开放同步推进、相得益彰,立法工作渐进佳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深人人心,我国的立法事业正沿着健康、科学和现代化的路径前行。
以立法为研究对象的立法学,是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立法学有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尽管如此,立法学并非孤立存在的,作为一门应用法学,与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社会法等学科紧密相连。从实践、学理的不同维度剖析立法学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这几个方面:第一,提高立法质量。立法质量是检验立法文件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尤其是约束公权力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指标。研究立法学,能够通过建构立法工作各环节的基本原理,进而寻找提高立法质量的路径,最终达到良法善治的国家治理状态。第二,繁荣法学研究。探秘立法现象、揭示立法原理是立法学的重要使命,也是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归宿。任何法学理论的研究都脱离不了规范研究,而立法是规范形成的必经步骤。从这个角度而言,法学理论的研究实质上就是立法的研究。因此,深化立法学研究,有助于繁荣法学理论研究,为国家的法治化建设提供指导。第三,促进法制统一。法制统一有助于保障国内市场的统一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国家统合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制度保障。立法学之研究旨趣在于探讨法制统一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路径。加强立法学研究,有助于从不同的维度深化法制统一的理论研究,最终为确保国家的法制统一提供制度路径。
基于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需要,我们编写了《立法学简明教程》。从本书的编排和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色:
第一,简明易懂,直观清晰。从书名可知,简明是本书最突出的特色。不同于传统立法学教材宏大叙事般阐述立法学的基本原理、历史变迁以及制度机制等问题,本书贴近立法学初学者、爱好者,兼顾他们的知识结构,抛开复杂烦琐的论证过程以及艰深晦涩的语言文字,力图呈现立法学简单明了的基础知识图景,让看得懂、看得进、有启发成为可能。
第二,编章分明,层层递进。全书共分为四编十四章。分编阐述,将同质内容形成的章划归不同的编,进而递进式地呈现不同章的具体内容,有助于立法学初学者、爱好者了解不同编的具体属性,对立法学基本原理形成框架性的思维。
第三,知识新颖,紧握前沿。从新时代的立法动向来看,“区域立法”和“立法评估”是我国当前立法制度和立法实践极为重要的两个知识点。然而,由于传统立法学教材撰写较早,内容普遍陈旧,没有阐述这两个知识点。一方面,区域立法业已成为我国独特的立法活动。本书稍作介绍“区域立法”的基本原理,希冀能引起立法学初学者对区域立法的关注。另一方面,立法评估是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的立法过程之一。在地方立法实践中,立法评估制度逐步趋于成熟,中央立法也逐渐强化立法评估过程。专门设置“立法评估”一章,有助于完善立法学基本原理,拓宽读者的知识面。
第四,与时俱进,开阔视野。新时代立法工作既要维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又要遵循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思想,兼顾改革的现实需求。为此,本书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法、自由贸易区立法等新时代出现的立法活动进行了介绍,这是传统立法学教材普遍欠缺的内容,也是本书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此外,鉴于某些立法学教材对“一国两制”下特别行政区立法的基本原理存在不准确解读,本书尽可能对涉及特别行政区立法的基本知识进行详细阐述,也简单阐释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逻辑,与时俱进,保持立法学教材的前沿性。
在本书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张洪荣、冯屿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在此一并谨致谢忱!
高轩,法学博士,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暨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立法工作骨干人才。主要从属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比较宪法学、立法学、港澳基本法、侨务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冯泽华,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港澳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文化法学的研究工作。
前言
第一编 立法原理
第一章 立法概念
第一节 立法概念及分类
第二节 立法学概念
第三节 法的形式
第二章 立法原则
第一节 立法原则概述
第二节 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三节 我国法定的立法原则
第二编 立法制度
第三章 立法主体
第一节 立法主体概述
第二节 立法机关
第三节 其他立法主体
第四节 我国的立法主体
第四章 立法权限
第一节 立法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立法权的分类与关系
第五章 立法体制
第一节 立法体制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我国的立法体制
第六章 中央立法
第一节 中央立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我国中央立法的分类
第七章 地方立法
第一节 地方立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我国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节 一般地方立法
第四节 特别地方立法
第八章 授权立法
第一节 授权立法概述
第二节 授权立法的分类
第三节 我国授权立法的发展与完善
第三编 立法过程
第九章 立法准备
第一节 立法预测
第二节 立法规划
第三节 立法决策
第十章 立法程序
第一节 立法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提出法案
第三节 立法程序的第二阶段:审议法案
第四节 立法程序的第三阶段:表决和通过法案
第五节 立法程序的第四阶段:公布法律
第十一章 立法评估
第一节 立法评估概述
第二节 立法评估的主体与对象
第三节 立法评估的标准与方法
第四节 我国立法评估制度概况
第十二章 立法完善
第一节 法的修改和补充
第二节 法的废止
……
第四编 立法技术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