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详细记录了清华大学世贸组织法课程的讨论式教学的场景和讨论内容, 通过讨论式教学模式详细解析WTO经典案例的分析方法和国际条约内容及其应用。本书聚焦国际新形势尤其是中美对于WTO的态度的转变形势下, WTO在维护世界贸易自由化和贸易平等方面的作用, 对于我国学者在特殊时期理解WTO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2018年春天,当我走进教室,面对同学们,已经准备好回答一个问题:WTO面临危机,我们为什么还要学习WTO?
是的,2018年春天,中美经贸摩擦正式爆发——美国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悍然违反WTO规则,而中国不得不奋起应战,对等额美国产品加征关税,引发是否符合WTO规则的讨论。世界上两个贸易量最大成员之间的冲突,事关重大。不仅如此,作为WTO“皇冠明珠”的争端解决机制危机日益加重,上诉机构7名成员由于美国阻挠而不能及时补足。这两个事件,加上久拖不决几乎宣告失败的WTO新回合谈判,使得WTO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多边贸易体制何去何从,人们议论纷纷,忧心忡忡。
同学们并没有直截了当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的确有同学关注到了全球化逆潮以及对WTO的质疑,甚至“WTO已死”这样吸引眼球的标题。因此,在第一节课上,我们就讨论了全球化与WTO等宏观问题。我所准备好的答案是:WTO规则是全球治理的重要成就,是国际法治的重要发展,代表了国际经济关系的趋势,即使WTO不在了,类似的国际组织也会出现;WTO案例是法律学习的极好资料,其法律推理部分极其精彩,具有超越WTO领域的独立价值。在随后课程中,我没有回避经贸摩擦逐步升级给WTO带来挑战的问题。相反,我将经贸摩擦所引起的国际法问题,包括中美在WTO互诉和贸易反制国际法依据等,作为专题内容,拿到课堂讨论。事实上,经贸摩擦对WTO规则的冲击,恰恰是学习WTO的一个契机,让同学们有亲历历史的时代感。从课程综述可以看出,同学们并没有对WTO丧失信心。
当然,课程重点是研究WTO中国案例。知识产权协定中的“商业规模”一词应该如何理解?议定书与关贸总协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征收反补贴税是否要考虑反倾销税?电子支付服务是否属于中国承诺范围?从课程标题就可以看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行仔细的法律分析,特别是使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和第32条所提方法进行解释。从课程论文(见附录1)可以发现,同学们所关注的就是这些问题。法律解释方法和技巧,当然具有普遍价值而独立于WTO领域。不仅如此,法律解释能力是法律人的看家本领,当然能够引起同学们的极大兴趣。
课程结束,已是盛夏。看着同学们的论文和感想,回顾一学期的课堂讨论,我早已忘却了当初走进课堂时所准备的那个问题和答案,倒是电影《无问西东》中的一个场景时常出现在眼前——西南联大时期,战火纷飞,人心动荡,但是在漏雨的教室里,在防空的壕沟中,师生们专心致志,刻苦学习。他们知道这是坚守,这是未来。我们也是。
杨国华,男,1965年3月生,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就职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任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负责与我国有关的WTO争端解决事务。
1.第一至二周:世界贸易组织概论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悟
综述汇编
2.第三至四周:中美知识产权案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悟
综述汇编
3.第五至七周:中美经贸摩擦中的国际法问题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悟
综述汇编
4.第八至九周:中国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案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悟
综述汇编
5.第十至十一周:中国原材料案和稀土案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悟
综述汇编
6.第十二至十三周:美国反倾销反补贴与反补贴反倾销案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想
综述汇编
7.第十四至十五周:中美电子支付案
引言
课程内容
课程感悟
综述汇编
附录
附录1:课程论文
附录2:学期感悟(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