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中国城市居家养老的多元主体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主要针对目前国家养老形势严峻、养老资源分散而进行的新时代多元背景下居家养老供需体系建设的探究。在廓清居家养老内涵的基础之上, 将养老服务涉及的社会保障理论基础与公共管理服务理论基础进行了阐释, 同时梳理了国际上其他国家养老服务模式特点, 分析了中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变革, 对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进行了问卷及模型分析, 提出了中国城市居家养老的多元主体建设的思路及对策。
祁峰:男,1965年生,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我国化研究。
林延鸿:男,1996年生,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第1章和谐社会与居家养老
1.1养老保障的含义、作用、历史变迁
1.1.1养老保障的含义.......
1.1.2养老保障的地位和作用.....
1.1.3养老保障主体的历史变迁...
1.2我国人口老龄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1.2.1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
1.2.2我国人口老龄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1.2.3居家养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1.3居家养老研究与展望
第2章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2.1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的概念・
2.1.1居家养老的产展..
2.1.2居家养老的含义...
2.1.3居家养老的基本内容...
2.1.4居家养老的方式,
2.1.5居家养老的基本特征..
2.2居家养老相关理论:
2.2.1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2.2.2相互作用理论....
2.2.3活动理论.....
2.2.4血亲价值理论・
2.2.5差序格局理论
2.2.6公民养老权利理论
第3章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多元主体的地能
3.1家庭的养老义务
3.1.1家庭的概念及能
3.1.2家庭养老的特点及优势・
3.1.3家庭养老的非正规支持体系
3.2社区的养老服务
3.2.1社区养老服务的概念
3.2.2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3.2.3社区的养老服务特点..
3.2.4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作用。
3.3非营利组织的能..
3.3.1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界定。
3.3.2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
3.3.3非营利组织在居家养老中的角色3.3.4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优势3.4政府的养老责任
3.4.1政府的养老责任界定
3.4.2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依据,
3.4.3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具体内容.3.4.4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基本原则
第4章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合作参与居家养老
4.1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合作参与居家养老的理论依据4.1.1政府/市场失灵理论
4.1.2公共治理理论
4.1.3合作主义理论,
4.1.4第三方管理理论..
4.2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合作参与居家养老的典型模式
……
6.2的居家护理服务
6.2.1居家护理服务的发展。6.2.2居家护理服务产生的原因,6.2.3居家护理服务的内容・6.2.4居家护理服务的特点。6.2.5居家护理服务的借鉴...
第7章构建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多元化服务体系
7.1构建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多元化服务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7.2构建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多元化服务体系的内容
7.2.1社区照顾..
7.2.2社区活动.....
7.2.3社会参与.......
7.3构建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多元化服务体系的路径
7.3.1政府科学掌舵..
7.3.2社区积极服务..
7.3.3非营利组织大力合作....
7.3.4家庭履行义务・
参考文献
第1章和谐社会与居家养老
随着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探讨和解决养老问题既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之举。研究和实践表明,居家养老能够寻求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平衡,通过整合政府、社区、非营利组织和家庭养老资源,使之有机结合起来,显示了居家养老的极大性。所以,居家养老能使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解决其养老问题而实现社会和谐。
1.1养老保障的含义、作用、历史变迁
人口老龄化席卷全世界,养老保障在社会保障中占有的地位和所起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从根本上就是要解决由谁养和怎样养的问题,以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但是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方式不能由政府主观决定,而是取决于社会展水平,可以说,养老的内容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具体地说,养老的方式历了由“家庭养老”到社会综合养老的发展历程,养老的内容也历了由济上供养,逐渐演变含生活照顾、精神慰问等综合轨道上来。
1.1.1养老保障的含义
养老是自从有人类就存在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它关系到人类社会再生产能否正行下去。具体来说,养括以下几个问题:①养老责任主体是谁,即谁来养。这是养老问题,养老就是养老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养老责任的承担者是养老资源的供给者,老年人是养老资源的需求者。影响“谁来养”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老龄化,由于低生育率、人口长寿等因素,出现家庭结构核心化问题,“421”家庭大量涌现,从而产生谁来负责养老问题;二是人口迁移使年轻人到国外工作或定居,或到父母所居住城市以外的地方工作,从而使老年人的生活照顾、精神慰问难以实现。②谁是老年人,即养谁。人口学词典》认为,老年常常用来指大多数人在此时将要退休的那一生命周期,在此年龄以上的人,称作老年人。《现代汉语词典》是指六七十岁以上的年纪。西方人口学界普遍把65岁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人。由此可见,年龄在六七十岁以上,退出社会生产领域的人口就叫作老年人。为什么要养,即养不养问题。养不养道德、法律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年人的义务,同时在儒家文化中主张孝文化,要求子女为父母养老,这又是一个道德问题;其次,在养老保障有限的况下,它又是涉及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大问题。④怎么养。
即养老的方式和途径。这是养老问题研究中研究多的问题,目前强调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社会养能应逐渐加强,主张大力发展多元化的居家养老。⑤养得怎么样。即养老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老年人生活质量问题。它分为三个层次:,生存型养老,指衣食住医行等方面能获得低保障的养老;第二,生活型养老,指基本生活能获得较好保障的养老;第三,发展型养老,指满足生活需要基础上,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以上是养老的基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制度性安排就构成了养老保障制度。
一般认为,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人工业后,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养老方式。养老保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养老保障括作为正式支持的养老保险制度,括作为非正式支持的其他制度,如家庭保障和社会服务
等;狭义的养老保障仅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养老保险,学术界代表性的定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即依法评定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社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第二,公民年老,失去工作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有权享受国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人偿和物质帮助;第三,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向企业、个人征收养老保险费形成养老,用以解决劳动者退休后的社会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第四,它是指在政府立法确定的范围内,对达到法定年龄的社会劳动者,当其按照规定正式退出劳动领域后,由国家或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社会保险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综合上面的定义,养老保含三层含义:,养老保障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由社会解决劳动者退休后的社会保障;第二,养老保障的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第三,养老保障是以社会保险手段达到保障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