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现已在高等音乐学院和师范类等大专院校普遍教授。然而,民族音乐学由国外引入,西方文献是其重要之学理基础,该教材正是基于中外经典文献,结合作者部分科研成果和理论实践经验,以16讲专题内容,汇集人类音乐文化多样性的知识体系,其视域广阔,方法多元,论题独特,实践互动,系统性提供一个民族音乐学整体架构,彰显学术变迁,表明民族音乐学是一门致力于发现、描述和解释音乐时空异同的人文学科,极具应用性前景。
随着全球化影响,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这一跨音乐学和人类学之综合性学科,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无论是从学术成果、队伍建设,还是就学科内涵、学理方法的广泛探讨和深入研究,均使其逐渐成为“显学”而在中国音乐学界产生深远影响。
民族音乐学之概念名称可以追溯到荷兰学者孔斯特(Jaap Kunst)于1950年在其所著《音乐学——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本质:它的问题、方法和特性》(Musicology:a Study of the Nature of Eth-no-musicology,its Problems,Methods,and Represen,tative Personali-ties),该文副标题中明确提出(Amsterdam,1950;Krader,1980),他认为该名称比早先的概念“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更加可取。最初,孔斯特在两个词根中间使用连字符,而在1959年撰写《民族音乐学》时则将连字符取消,将其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Kunst,1959)。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Aian P.Merriam)对此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看法,他强调民族音乐学是由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学(Ethnology)这两个不同部分构成,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将这二者以独特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予以同样重视。(Merriam,1964:3)
实际上,音乐与文化是音乐学各分支学科普遍关注的两个关联概念,后者更是社会人文学科研究的重要问题。音乐本质上就是文化的载体,音乐除了其组合材料的本体构成之外,受音乐持有者和相关文化等多方面制约,从而显现出音乐的不同文化和地域特征,成为人类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音乐文化”作为一个复合名词,夯实了民族音乐学学科构建的重要基础。
民族音乐学在欧美有不同称谓。如德国和奥地利还是沿用“比较音乐学”,以强调与施图普夫、霍恩博斯特尔和拉赫等著述的联系,某些东欧国家称作“音乐民俗学”,美国则大多谓之“音乐人类学”等。在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民族音乐学专指“Ethnomusicology”,但此概念在传人中国的本土化过程中,经历了从“认知一认同”到“理论一反思”的发展过程。直到90年代,民族音乐学在中国曾产生过九种说法:如民族音乐学、民族音乐形态学、中国音乐学、中国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学、乐种学、比较音乐学、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世界民族音乐学等。(杨红,1997: 8-10)进入21世纪后,在中国一些高等音乐院校以及科研机构里,均采用两种称谓,如在北京更多地使用“民族音乐学”之概念,而在上海等其他地区,则以“音乐人类学”而定名。
民族音乐学最初局限在对“非欧音乐”的研究。施耐德(M.Schneider)认为应将所有非欧洲的音乐文化看作是探讨对象(董维松、沈洽,1985: 186);内特尔(Bruno Nettl)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西方文明之外的人类音乐的科学(Nettl,1956:1);孔斯特提出应研究所有人类文化中的传统音乐和乐器,研究所有部落音乐和民间音乐,以及各类非西方艺术音乐,而西方艺术音乐和流行音乐不属于该领域(Kunst,1959:1);梅里亚姆则主张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局限于非西方音乐,而是包含了人类的一切音乐现象。民族音乐学不能把音乐作为一个孤立的对象加以研究,而是将音乐视为文化的_部分。因此,民族音乐学是一门融合了音乐学和人类学的综合学科。(Memam,1964:3-16)这里,梅氏既指明了研究对象,又揭示了研究方法。20世纪80年代,在《新格鲁夫音乐辞典》1980年版中,将本学科的探究对象概述为无文字社会的音乐(或部落音乐)(the music of non-literate peoples)、亚洲高文化的口传音乐(the orally trans-mitted music of the high cultures of Asia)以及民间音乐(folk mu-sic)。(Krader,1980: 275)而自20世纪70年代后,民族音乐学则从方法论角度拓展其内涵,如胡德(M.Hood)认为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主题是音乐,但是与之相依存的学科还有历史、民族志、民俗学、文学、舞蹈、宗教、戏剧、考古学、词源学、图像学,以及其他与文化表现的领域。(Hood,1971:3)内特尔(Bruno Nettl)在1980年和1989年的著述中,归纳了本学科的三大传统方法,即对音乐体系和文化的比较研究、对文化中的或作为文化的音乐研究、以局外人角度对一种文化的研究。(汤亚汀,2008:5)21世纪以来,民族音乐学主流倾向为研究本土和全球化中的所有音乐,是针对地方性和全球语境中音乐和舞蹈的社会和文化范畴的研究。(Pegg,2001: 368)
综上所述,民族音乐学不论是地方性研究,还是方法论探究,其研究对象为“文化语境中的所有音乐”,以整体观看待音乐与文化之互动关系而彰显其学术主旨。从早期的比较音乐学,到20世纪50年代肇始的民族音乐学,始终不断地寻觅并构建学科的知识体系和学科关系的学理之路,遵循着在文化语境中研究音乐,进而去理解人类的共性与异性、自性与他性。
杨红,哲学博士。现为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传统音乐的田野调查与教学研究工作,主要教授。民族音乐学的历史与文献”民族音乐学专题研究“民族音乐学概论”田野工作与采风’等本、硕、博专业理论与实践课程。代表著述有《当代社会变迁中的二人台研究》、《音乐·感受中国》(英文)、《“堑山湮谷,直通之”——“秦直道”沿线高原联袂传统音乐活态资源的考察与研究》、《跨越边界与自我——在族群音乐的文本与本文之间》、《从族缘到地缘:草原丝路上蒙古族土尔扈特部长调音乐的东归格局及其文化共享》、《民族音乐学视野下的区域音乐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活态资源的整合研究》、《田野中的音乐民族志构建》等。近十余年主持并完成“鲁西南鼓吹乐的田野调查与研究”(2008)、“河套内外高原地区古代诸民族音乐文化遗存的考察与研究”(2012)、“亚洲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的跨境研究”(2013)、“蒙古高原古今音乐的跨境研究”(2014)、“中国跨界民族音乐文化的考察与研究——东南亚、东北亚及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的跨境之统合”(2016)等若干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2010年被评为北京市“人才强教”之“拔尖创新人才”,2013年被评为“北京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
前言
第一讲 “理性·秩序”:比较音乐学的理论采借.
第二讲 “实证·解释”:民族音乐学的体系构建
第三讲 “对话·多样性”:后现代视域下的民族音乐学
第四讲 “本土化·传播”:民族音乐学在中国
第五讲 “论争·范式”:音乐与文化的整体性
第六讲 “历时·共时”:历史民族音乐学的宏大叙事
第七讲 “族群·离散·认同”:城市民族音乐学的地方声景
第八讲 “家乡·田野·立场”:实地考察境遇
第九讲 “践行·书写”:音乐民族志的研究取向
第十讲 “深描·阐释”:田野民族志构建
第十一讲 “本体·现象”:民族音乐学视野中的音乐形态学
第十二讲 “静态·活态”:音乐的记录与分析
第十三讲 “濡化·涵化”:音乐与国家、政治、社会变迁
第十四讲 “场域·景观”:区域音乐研究
第十五讲 “神圣·世俗”:仪式音乐与节庆音乐
第十六讲 “互惠·共融”:跨界民族音乐研究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