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裁判纠纷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开始了横向整合和纵向深入的演变过程。通过对大量的事实进行价值分析和规范衡量,就会发现在刑事诉讼制度的演进发展进程中,国家干预正逐步向社会自治让渡权力,世界范围内的刑事诉讼制度随之也经历了四次根本性的转折,其中包括有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离、控审分离、控辩平等的架构,以及控辩关系由对抗为主、合作为辅,转变为合作为主、对抗为辅。以“国家-社会”为基点,以分权制衡为工具进行观察,可以发现这四次革命在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不断地实现正当性、均衡性、规范性的界分、调整和渗透,促成刑事司法权力和权利场域构造的日臻善治,多元体现出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的一体两面。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先后从事过警察、教师、律师、检察、法学教育与研究、地方志工作。曾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常务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等职。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辩护律师等称号。现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当代中国出版社书记、总编辑、法定代表人,当代中国音像电子出版社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教材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提交内部研究报告70余份。曾获第一届全国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教育部等单位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