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调研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情况,分析跨境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结合知识产权法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总结中国科技创新企业在海外诉讼中的突出法律问题,旨在增进对他国知识产权制度以及司法制度的了解,促进中国科技创新企业在“出海”过程中熟悉他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理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积极参与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加强对他国知识产权诉讼现状与成因的了解,为我国司法机关处理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中遇到的新问题提供思路和借鉴,为国内知识产权平行诉讼的公正审判提供宽广的国际视野。
本书直面海外知产诉讼痛点,为创新企业提供可操作的跨境维权指南,填补实务空白。
张海波,男,汉族,1964年4月生,河北玉田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南开大学法律硕士,一级高级检察官,国家二级大法官。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广东省法官协会会长。
高国盛,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广东河源人,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华南农业大学农业技术经济与项目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李克俭,女,汉族,1979年7月生,山东临沂人,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陶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法律学院私法研究所所长,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
目 录
|第一部分|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问题研究报告
引 言 003
一、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情况分析 005
(一)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的基本情况 005
(二)海外知识产权诉讼面临的挑战 011
二、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重点难点问题036
(一)标准必要专利诉讼 036
(二)海外法院知识产权诉讼禁令 047
(三)商业秘密的“长臂管辖” 058
(四)英美法系“蔑视法庭”制度 061
(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程序 064
(六)文书送达与一审判决的执行 066
(七)英美法系“证据开示”制度 068
三、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经验与启示 071
(一)积极应诉化解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071
(二)合理利用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规则 078
(三)根据案件发展情况适时选择和解 080
(四)掌握标准必要专利诉讼策略 083
(五)多角度防范NPE风险 087
(六)有效应对并积极运用337调查程序 089
(七)充分发挥“证据开示”的作用 091
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化解 093
(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093
(二)提升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质效,推进出海企业全球知识产权纠纷化解 109
(三)各类组织形成合力,助力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115
五、结语 119
|第二部分|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例概要
一、知识产权诉讼案例 123
(一)小米公司与欧盟知识产权局“MIPad”商标复审案 123
(二)德国奥迪公司诉蔚来公司商标侵权案 127
(三)海信公司与夏普公司在美国的两起商标案 131
(四)新加坡新科科技公司与新科电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137
(五)沐瞳科技公司与SixJoy公司著作权侵权案 145
(六)美国IntelliCAD与苏州浩辰公司软件商业秘密和著作权纠纷案 147
(七)赛尔格公司与星源材质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 148
(八)PPG工业集团与江苏铁锚玻璃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 156
(九)美国超级半导体公司和美国司法部诉华锐风电公司盗窃商业秘密罪 158
(十)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 161
(十一)美国德事隆集团诉大疆公司专利侵权案 164
(十二)安德鲁公司与京信通信公司在巴西的专利侵权案 169
(十三)浙江盾安环境公司与三花智控公司在韩国的专利无效案 172
(十四)无锡海斯凯尔公司与爱科森德国专利纠纷案 177
(十五)美国高智公司与华为公司等在法国的专利侵权案 181
(十六)Dareltech公司诉小米公司侵犯专利权案 185
(十七)加拿大CCAI公司与摩比天线公司在印度专利侵权案 190
(十八)浙江嘉兴山蒲照明诉MaxLite、晨辉光宝等公司专利侵权案 193
(十九)Pantech集团与OnePlus深圳公司专利侵权案 195
(二十)华大智造公司与美国因美纳公司在多个国家的专利诉讼 198
(二十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诉运营商Verizon 12项专利侵权案 200
(二十二)韩国新能源公司诉晶科能源公司、隆基股份公司专利侵权案 209
(二十三)Tot公司在西班牙起诉沃达丰公司和华为公司案 212
(二十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德国起诉中兴公司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案 215
(二十五)诺基亚公司与OPPO公司在印度等国家专利纠纷案 218
(二十六)爱立信与联想在美国、英国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案 221
(二十七)3GL公司诉华为意大利公司专利间接侵权案 236
(二十八)西斯维尔集团与海尔公司在德国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案 238
二、美国337调查案例 244
(二十九)日本通伊欧轮胎公司诉多家中国轮胎企业专利侵权及商业外观案 244
(三十)美国超视技术公司与中国显示屏企业专利侵权337调查案 246
(三十一)牛磺酸专利侵权337调查案 248
(三十二)ARK公司与东方基因公司等企业之间的337调查及专利侵权案 250
(三十三)
美国扫地机器人公司起诉11家企业专利侵权案 252
后 记 / 255
本书直面海外知产诉讼痛点,为创新企业提供可操作的跨境维权指南,填补实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