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体机构化,代理问题日益突出,激励薪酬政策导致机构投资者为追求业绩而转嫁风险,2007~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代理投资与金融风险、资产泡沫的关系成为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本书系统研究了基于PBF合同的代理投资及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具体内容包括:①总风险约束和VaR约束对PBF合同激励的影响,并探讨其风险约束机制;②机构投资者具有市场能力时PBF合同的激励与最优合同设计;③管理者的信息成本与基准组合对PBF合同设计的影响;④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对基金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⑤资金流动不对称和PBF合同不对称对基金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⑥基金投资业绩与风险的关系;⑦PBF合同下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策略与资产价格的关系。
本书可供金融工程学、应用数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的研究人员及高等院校师生阅读参考,也可作为金融管理、机构投资等方面的从业工作者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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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积良编写的这本《基于PBF合同的代理投资与资产定价研究》研究代理投资中PBF合同的激励效应、PBF合同对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策略及资产价格的影响,探讨其风险约束机制,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均衡。本书的研究对丰富和拓展委托代理框架的投资组合理论与资产定价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对于识别金融市场风险源,揭示金融风险的微观形成机理,提高我国金融创新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绪 论
1.1 引 言
在成熟的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如共同基金、对冲基金、主权财富基
金等)的交易占主要部分,而个人投资者的交易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投资主
体机构化,机构代理投资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已对金融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例如,金融危机过后,现在普遍认为金融机构普遍执行的脱离风险特征约束的
畸形激励薪酬政策是导致2007~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合
理的薪酬政策导致机构投资者的风险转嫁。另外,在大部分金融机构的薪酬框
架中,薪酬和奖金是根据当年的盈利发放的,而经营风险的暴露却是滞后的、
长期的。
标准的资产定价理论只考虑代表性投资者的定价问题: 假设整个经济系统
中只有一个代表性的投资者,在预算约束下,投资者对其初始财富进行消费和
投资,并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在均衡条件下确定资产的价格。该定价方法没
有考虑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问题,机构投资者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受两种激励
的影响: 一种为委托合同约定的报酬(如共同基金管理费率为其管理资产净
值的1.5%,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固定费率加超额收益的某一百
分比),一般称为显性激励;另一种为相对业绩与资产流动的关系,如
Chevalier 和Ellison(1997)、Sirri 和Tuffano(1998)等发现,基金的资金流动
和基金的相对业绩之间存在不对称的凸关系,相对业绩好的基金有大量的新资
金流入,从而基金净值增加,管理者获取更多报酬,这种激励一般称为隐性激
励。两种激励导致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资产配置策略有本质差异,因此
研究资产定价问题应该考虑机构投资者激励的影响。
著名金融学家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认为金融市场的委托代理关系链太长和
扭曲导致了2007~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我国著名金融学家,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吴晓求也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普遍存在于各金融机构国之间、金融机构内部
的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管理层和交易员之间。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普遍存在信
息不对称,致使委托人难以有效地观察、衡量和考评代理人的业绩,因此委托
人必须要设计和选择最优的契约来激励并约束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