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哈代创作的《德伯家的苔丝(学生版)》描写了—位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人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她因家境困窘被迫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忏悔,在这种情况下,苔丝认为亚历克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处以绞刑。
《德伯家的苔丝(学生版)》是托马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小说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是哈代对人类世界的最伟大贡献,她已成为世界文学长廊中最优美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生活贫困的苔丝因貌美而被地主少爷亚利克玷污了贞节。因此,苔丝曾一度精神不振。后来,经过时间的洗涤,苔丝重振精神开始新的人生。她遇上了年轻、英俊的克莱尔,两人情投意合。然而,就在结婚的当天,克莱尔知道了苔丝的过去……
托马斯·哈代(1840-1928),英国著名作家。《苔丝》是他的代表作。
第一章 纯洁的少女第二章 少女失贞第三章 重新振作第四章 后果第五章 痴心女子第六章 冤家路窄第七章 结果
那个步行的男子走了几步之后,转过身来说: “先生,对不起。上次赶集,咱们碰见,我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回答我,‘约翰爵士,晚安’ 。” “是的。”牧师说。
“还在一个月之前,也有那么一回。” “也许。” “我只不过是平常的杰克·德北,一个乡下小贩子,你却总叫我‘约翰爵士’,到底是什么意思?” 牧师走近了几步,迟疑了一下,说道:“那是因为,不久以前,我考查各家的谱系,发现了一件事,所以才这么称呼你。我是丝台夫路的崇干牧师兼博古家。德北,你不知道自己是名将德伯氏的嫡派子孙吗?德伯氏的始祖是那位著名的裴根.德伯爵士,他是跟着征服者威廉从诺曼底到英国来的。” “从来没听说过,先生!” “这是真事。你把下巴仰起一会儿来,我好更仔细端量端量你脸的侧面。不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不过比先前有些猥琐了。你们家族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地方上,曾经到处都有采邑。唉,你们家有过好些代的约翰爵士了。假使爵士也跟男爵一样可以世袭,那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古代的时候,爵士是父子相传的啊。” “真的吗?” “总而言之,”牧师坚决地下了断语,“全英国像你们家这样的,真不大容易找得出第二份来。” “可了不得!全国都找不出来吗?可是你看我,一年到头,忙忙碌碌,跟区里顶平常的家伙,并没有两样。
崇干牧师,关于我这件事,别人已经知道多久了?” 牧师说,据他所知,这事早已成了陈迹,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了。他自己也是去年春天才发现的,刚好看见了德北写在车上的姓名,因此才寻根问底。
“我本打算,不把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琐事告诉你,免得让你不安。不过有时,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了冲动。
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了。” “不错,我也听说,我们家以前有过好日子。可是那时,我以为他们说的好日子,不过是从前养两匹马,可现在只养得起一匹啦。我家倒有一把古钥匙和一方雕花古印,可是,老天爷,这又算得了什么?真没想到,我会跟高贵的德伯家是亲戚。人家倒谈过,说我老爷爷不肯告诉人家,他是从哪儿来的。牧师,我莽撞地问一句,现在我家族的人都在哪儿起炉灶?我是说,我们德伯家族的人都住在哪儿?” “现在你们的族人大都已经灭绝了。” “这可真糟糕,那他们都埋在哪?” “埋在绿山下的王陴。在地下墓室里,墓碑上刻着石像。” “我们的庄园宅第呢?” “你们没有庄园宅第了。” “呃?地也没了吗?” “没有了。虽然我才说过,你们家从前有很多庄园,因为你们家有很多支脉。” “我们家还会再次兴盛吗?” “呵——这我不知道。” “先生,那可怎么办?”德北问。
“哦,没什么办法了。‘一世之雄,而今安在’ ,你只用这句话来训诫鞭策自己好了。本郡里有好几户现在住小屋子的人家,从前也跟你们家一样声势显赫哪。再见吧。
” “可是,崇干牧师,既是这样,那你回来,跟我去喝它一夸脱啤酒,好不好?清沥店有好酒供应,虽然比不上露力芬酒店的。” “不,谢谢,我不喝了,德北。我瞧你喝得也不少了。” 牧师说完就走了,边走心里边疑惑,是不是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德北。
他走了以后,德北沉思着,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坐到路旁的草坡上,把篮子放在面前。待了不久,一个小伙子从远处走来。德北向他招招手,于是他走近前来。
“喂,小子,你帮我去送个信儿。” 那位瘦削的小伙子皱起眉头,说:“约翰·德北,你是什么人,敢支使起我来,还叫我‘小子’?咱们谁还不认得谁!” “真认得吗?这可是个谜,这可是个谜。你快帮我把这差事去办好。哼,弗雷德,我还是告诉你这个谜吧,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人哪,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德北说完就将身子倒下去,闲适地躺在草坡上的雏菊间。
那小伙子站在德北面前,从头到脚打量着他。
“约翰·德伯爵士——那就是咱!”长身仰卧的男子继续说,“我的来历,都上了历史了。小子,绿山下有个王陴,你知道不?” “知道。” “啊,就在那个城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宗,有好几百位,都穿着铠甲,躺在大铅棺材里。所有南维塞司这些人,都没有我家老祖宗那样高贵。” “哦?” “现在,你拿着这篮子,到马勒村的清沥店,叫他们打发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再让他们,带一小瓶甜酒来,叫他们记在我账上好了。之后,把篮子送到我家,告诉我太太,叫她先不要洗衣服,只用等着我,我回家有话告诉她。”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在一旁,于是德北掏出一个先令给他。P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