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新编21世纪金融学系列教材中的一本,其在上一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证券投资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了修订。全书围绕证券投资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四篇进行系统而详尽的分析:第一篇着重介绍证券投资的基础知识;第二篇主要介绍证券投资分析;第三篇主要介绍组合管理理论、方法及应用;第四篇介绍了证券市场监管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监管。
赵锡军,经济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担任中国证监会、摩根大通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多家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兼职专家、顾问。主要从事国际金融市场、中国证券市场的研究。曾撰写和翻译过《金融投资学》、《证券投资分析》、《西方公共财政》、《投资学》等多部专著,在《国际金融研究》、《中国期货》等刊物上发表多篇金融、证券、投资、财务方面的论著。曾主持和参与亚洲开发银行、国家教育部、中国—澳大利亚政府间合作项目和中国欧盟高教合作研究项目。
第一篇 基础知识
第1章 证券投资工具
第一节 有价证券的分类
第二节 股票
第三节 债券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 金融衍生工具
第2章 证券市场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第四节 证券市场的类型
第五节 证券市场的功能
第六节 证券发行市场
第七节 证券交易市场
第八节 证券上市与终止上市
第九节 证券交易程序
第3章 有价证券的价格与价格指数
第一节 股票价格
第二节 债券价格
第三节 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价值
第四节 股票价格指数及其功能
第五节 股票价格指数的计算
第二篇 证券投资分析
第4章 股票投资的基本分析
第一节 宏观经济分析
第二节 行业分析
第三节 公司分析
第5章 股票投资的技术分析
第一节 技术分析概述
第二节 技术分析的主要理论
第三节 技术分析主要技术指标
第6章 债券投资分析
第一节 债券的种类和属性
第二节 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
第三节 关于利率期限结构的理论
第四节 债券利率风险的衡量
第7章 基金投资分析
第一节 基金的业绩评估
第二节 收益水平分析
第三节 风险水平分析
第四节 风险调整后收益分析
第五节 基金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分析
第六节 基金绩效分析
第三篇 证券投资理论
第8章 组合管理理论、方法及应用
第一节 组合管理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马科维茨组合管理理论和方法
第三节 有效市场假设
第四节 利用马科维茨模型研究资产组合
第五节 马科维茨模型的应用
第9章 资本市场均衡理论
第一节 传统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第二节 CAPM的发展
第三节 套利定价模型
第10章 单一指数模型
第一节 单一指数模型基础
第二节 资产和资产组合的期望收益与风险
第三节 单一指数模型的应用
第四篇 市场监管
第11章 证券市场监管
第一节 证券市场监管概论
第二节 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
第三节 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内容
第12章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
第一节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第二节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历程
第三节 证券市场监管的未来趋势
参考文献
《证券投资分析(第六版)/新编21世纪金融学系列教材》:
(3)表决权受到一定限制。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然而,在涉及优先股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如公司连续若干年不支付或无力支付优先股的股息,或者公司要将一般优先股改为可转换优先股时,优先股股东也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股票可由公司赎回。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但却可以依照优先股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将股票赎回。大多数优先股都附有赎回条款。发行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司赎回股票时,要在优先股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适当地加价,使优先股的赎回价格高于发行价格,从而使优先股股东从中得到一定的利益。设立和发行优先股,对于股票发行公司来说,其意义在于方便公司增发新股票融资,也有利于公司在需要时将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或公司债券,以减少公司的股息负担,而且由于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表决权,又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分散。
对投资者来说,优先股的意义在于投资收益有保障,而且投资的收益率要高于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券。
3.国家股
国家股是指以国有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国家股一般是指国家投资或国有资产经过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国家股的股权所有者是国家,国家股的股权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主管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国家股股权,也包含国有企业向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改制变更时,现有国有资产折成的国有股份。
我国国家股的构成,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国有企业由国家计划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国拨流动资金和各种专用拨款;②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投资所形成的股份;③原有行政性公司的资金所形成的企业固定资产。
国家有三种持股策略方式,即控制企业100%的股份,控制企业50%以上的股份,控制企业50%以下的股份。国家控股的程度,通常因企业与国计民生的关切程度不同而异。
国家股股权的转让,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4.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权。
法人股是法人相互持股所形成的一种所有制关系,法人相互持股则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方式。法人股,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法人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有股份、认股权证和优先认股权转让给本法人单位的职工。
法人股主要有两种形式:(1)企业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把其所拥有的法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所形成的股份。企业法人股所体现的是企业法人与其他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为它是企业以法人身份认购其他公司法人的股票所拥有的股权。有些国家的公司法,严格禁止企业法人持有自身的股权。(2)非企业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财产投资于股份公司所形成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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