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服务视野下开展动物防疫法治建设,符合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战略目标任务要求。本书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起点,对我国现行的动物防疫体制存“重管理、轻服务,重常规治理而忽视应急治理”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我国现行的动物防疫法治理念、制度与治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并以提高动物防疫法治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研究导向,分三个部分展开研究公共服务视野下的动物防疫法治问题:第一部分为动物防疫法治的理念,包括动物防疫法治:范畴、沿革与展望、作为公共服务的动物防疫:角色、效率与行政、动物防疫法治:理念 、冲突与原则。第二部分为动物防疫法治的制度,包括动物防疫法治预防体系:机构、准备与预警制度、动物防疫法治的应急体系:响应、处置和救援制度、动物防疫法治善后体系:恢复、补偿与责任制度。第三部分为动物防疫的治理,包括动物防疫治理中的政府:绩效目标体系的制度化、动物防疫治理中的公民:协商民主治理的制度化、动物防疫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府际合作的制度化。
序
第一部分理念
第一章动物防疫法治:范畴、沿革与展望
第一节动物防疫法治的基本范畴
第二节动物防疫法治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动物防疫法治的前景展望
第二章作为公共服务的动物防疫:角色、效率与行政
第一节动物防疫中的政府角色
第二节动物防疫中的经济效率
第三节动物防疫中的公共行政
第三章动物防疫法治:理念、冲突与原则
第一节动物防疫法治的基本理念
第二节动物防疫法治的挑战冲突
第三节动物防疫法治的适用原则
第二部分制度
第四章动物防疫法治预防体系:机构、准备与预警制度
第一节动物防疫法治预防体系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动物防疫法治预防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完善我国动物防疫法治预防体系的建议
第五章动物防疫法治的应急体系:响应、处置和救援制度
第一节动物防疫法治应急体系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动物防疫法治应急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完善我国动物防疫法治应急体系的建议
第六章动物防疫法治善后体系:恢复、补偿与责任制度
第一节动物防疫法治善后体系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动物防疫法治善后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完善我国动物防疫法治善后体系的建议
第三部分治理
第七章动物防疫治理中的政府:绩效目标体系的制度化
第一节动物防疫治理中的政府管理
第二节动物防疫治理中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第三节动物防疫政府绩效管理目标体系的建构与制度化
第八章动物防疫治理中的公民:协商民主治理的制度化
第一节动物防疫治理中的公民参与
第二节动物防疫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
第三节动物防疫协商民主治理机制的建构与制度化
第九章动物防疫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府际合作的制度化
第一节动物防疫治理中的多元主体
第二节动物防疫治理中府际合作的必要性
第三节 动物防疫治理中府际合作机制的建构与制度化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附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
附录四:《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附录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后记
从这个角度而言,“法治”与“法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拥有完备的“法制”不一定就实现了“法治”,反之,实现“法治”的国家,也不一定有体系完备的“法制”。法制是指法律制度,描述的是一种关于法律的事实状态,自国家形成以来,就有法律制度,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概莫能外。法治是指法律的治理,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法律的活动”,不仅被统治者或人民要受法律的治理,而且统治者或政府也要受法律的治理,自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才有真正的法治,因为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都存在着君主或其他特权阶层(奴隶主和封建领主),他们使用法律治理社会,而他们本身可能不受法律的治理。
与法治同时发展而来的其他范畴,比如人权、民主、自由和宪政等都是法治核心理念“法律至上”的衍生物,由于这些范畴本身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因而并不能代表法治的核心本质。民主和宪政基本上作为限制政府权力,保证政府接受法律治理的工具性概念而存在的,由于不同国家的国情不同,为了达到控制政府权力的法治目标,民主与宪政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别;人权与自由是作为避